【考点11】固定资产清查
项目 | 原因 | 处理 |
存货 | 计量差错、管理不善的净损失 | 计入管理费用 |
工程物资 | 建设期间盘亏、报废毁损的净损失 | 计入工程成本 |
完工后发生盘亏、报废毁损的净损失 | 计入营业外支出 | |
固定资产 | 当期清查中盘亏净损失 | 计入营业外支出 |
上述资产 | 自然灾害等意外净损失 | 计入营业外支出 |
【考点12】无形资产的处置
出售 | 出租 | 报废 |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 1、所取得的转让使用权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 2、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银行存款 |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
【考点13】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一)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在再开发期间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转为改扩建时分录如下:
1、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公允价值变动(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业务成本)。
【考点14】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核算方法
成本模式 | 公允价值模式 | 成本转公允 |
1、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反之亦反 2、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 盈余公积(或借记) 【提示】涉及所得税影响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
【考点15】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成本模式下的转换:对接 |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注意贷差科目】 |
借: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存货转为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
成本模式下的转换 |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
借:固定资产 | 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固定资产/存货 借:固定资产/开发产品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 |
【考点16】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成本模式 | 公允价值模式 |
借:银行存款 | 借:银行存款 |
借:其他业务成本 | 借:其他业务成本 |
【考点17】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方式 | 企业合并以外方式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理念 | 权益结合法 | 购买法 | 购买法 |
初始投资成本 | 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含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时形成的商誉) | 购买成本 | 购买成本+直接相关费用 |
付出资产、承担债务、 发行股票等处理方式 | 账面价值(面值)。 与长投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 公允价值。 确认相关资产处置损益、收入、成本、投资收益等科目 | 公允价值。 确认相关资产处置损益、收入、成本、投资收益等科目 |
审计、法律、评估咨询等直接相关费用 | 管理费用 | 管理费用 | 投资成本 |
发行债券、股票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 发行债券:计入债务初始确认金额,即“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发行股票:冲减股本溢价收入,即“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考点18】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权益法
会计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投资时点)
——损益调整(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投资后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投资后其他)
时点 | 权益法会计处理 | |
1、取得投资时 | (1)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个别报表中不确认商誉,因为已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
(2)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
2、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时 | (1)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净利润 |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注意】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净利润+/-购买日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中已影响损益的金额+/-顺流或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投资比例 | |
(2)对于不构成业务的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在计算净利润时,应当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 |||
3、被投资方实现净亏损 | 借:投资收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 ||
4、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
5、被投资方实现其他综合收益 |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注意】在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是否转入投资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 ||
6、被投资方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比如被投资方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方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