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1】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考点22】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开立:
(1)核准类账户
(2)备案类账户
2.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考点23】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1)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4.临时存款账户
适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例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增资;
(4)军队、武警单位原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
事件等临时任务。
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考点24】票据种类
【考点25】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
【考点26】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2.票据是“文义证券”
3.票据是“无因证券”
4.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
5.票据是“要式证券”
6.票据是“流通证券”
【考点27】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
3.信用功能
4.结算功能
5.融资功能
【考点28】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种类 | 对出票人的权利 | 对承兑人的权利 | 对前手的追索权 | 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
支票 | 自出票日起6个月 | * | 被拒绝付款日起6个月 | 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银行汇票 | 自出票日起2年 | * | 被拒绝付款日起6个月 | |
银行本票 | 自出票日起2年 | * | 被拒绝付款日起6个月 | |
商业汇票 |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起6个月 |
【考点29】票据责任
1.提示付款
票据种类 | 提示付款期限 |
支票 | 自出票日起10日 |
银行汇票 | 自出票日起1个月 |
银行本票 |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
商业汇票 | 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 |
2.付款人付款
3.拒绝付款
4.获得付款
5.相关银行的责任
6.票据责任解除
【考点30】票据行为-出票
汇票 | 本票 | 支票 | |
表明“××票”字样 | √ | √ | √ |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 | 承诺 | √ |
出票金额 | √ | √ | √(可补记) |
付款人名称 | √ | × | √ |
收款人名称 | √ | √ | ×(可补记) |
出票人签章 | √ | √ | √ |
出票日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