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中,《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抵押权设立条件是考生需重点掌握的考点。加图会计教育了解,抵押权设立需满足主体合格、标的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办理法定登记等条件,明确这些条件的具体要求,能帮助考生精准掌握考点,提升答题准确率,助力备考高效推进。
抵押权设立的主体需符合法律规定,抵押人需为对抵押财产享有处分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抵押权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抵押人若为无处分权人,其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无效;抵押权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也会导致抵押权设立行为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需考生明确主体资格的核心要求。
抵押权的设立标的需为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公益设施等,不得作为抵押标的。同时,抵押财产需为抵押人合法拥有,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确保标的符合法定要求。
抵押权设立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自愿达成抵押合意,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此外,部分抵押财产需办理法定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无需登记的抵押财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考生需区分不同财产的登记要求,避免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