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会计处理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支付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
(2)收到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
(二)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影响当期损益的计算
1、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确定换入资产成本:
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确定换入资产成本:
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支付补价(或加上收到补价)的金额,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1、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换入资产成本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
2、不确认换出资产的损益
【考点52】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以公允价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情况
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
(1)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以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先总后分)
(2)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将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情况
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2)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以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
(3)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
【考点53】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项目 | 债权人 | 债务人 |
一般原则 | 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 | 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 |
①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 在拥有或控制相关资产时,一般可终止确认该债权。 | 在交付资产或权益工具时,一般可以终止确认该债务。 |
②修改其他条款 | 应当整体考虑是否对全部债权的合同条款做出了实质性修改。如果做出实质性修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协议,以获取实质上不同的新金融资产方式替换债权,应当终止确认原债权并确认新金融资产。 | 如果对债务或部分债务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形成重组债务,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实质上不同”的重组债务方式替换债务,债务人应当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
③组合方式 | 通常情况下应当整体考虑是否终止确认全部债权。由于组合方式涉及多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可认为对全部债权的合同条款做出了实质性修改,从而终止确认全部债权并确认新金融资产。 | 组合中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该部分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部分债务。组合中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对应的部分债务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考点54】以资产清偿债务的相关处理
(一)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 |
债务人 | 终止确认相关债务,将该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一般为债务的面值或本金及应计未付利息。 |
债权人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二)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 |
债务人 | 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 |
债权人 | (1)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 运输费、 装卸费、 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
【考点55】所得税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资产 | 账面价值 | 【解释】在未来期间计算会计利润时计入费用或损失的金额 | (1)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计税基础 | 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 ||
负债 | 账面价值 | 【解释】在当期及以前期间计算会计利润时计入费用或损失的累计金额。 | (1)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计税基础 | 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解释】在当期及以前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金额。 |
【考点56】特别关注
1、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即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固定资产/存货与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固定资产/存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存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存货 |
差额:其他综合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递延所得税: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
3、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公允价值上升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确认递延 |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4、金融资产重分类
重分类 | 第一类—第二类 | 第一类—第三类 |
会计处理 |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递延所得税 |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5、递延收益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若为免税收入。 | 不构成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 |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若为应税收入。 | 计税基础=0 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超过标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视同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商誉
控股合并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
吸收合并 | 应税合并 |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无差异。 |
免税合并 |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0)形成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8、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若准备长期持有,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若近期出售,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考点57】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交易性 金融资产 | 外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汇兑损益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债权投资 | 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
其他债权投资 | 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 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汇兑差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货币兑换交易的会计处理
货币 兑换交易 | 企业买入外币 | 借:银行存款—××外币(外币金额×即期汇率)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外币金额×卖出价) |
企业卖出外币 |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外币金额×买入价)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贷:银行存款—××外币(外币金额×即期汇率) |
【考点58】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应当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转销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考点59】财务报告列报要求
(一)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1、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从资产负债表日来看,此项负债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如果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此项负债并不符合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二)利润表的填列方法(报表中主要项目的计算)
项目 | 计算过程 |
营业收入(成本) | 营业收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成本) |
营业利润 |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利润总额 |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
净利润 |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
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
综合收益总额 | 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合计金额 |
(三)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权责发生制)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收付实现制)
(1)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
(2)在我国,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对现金流量表中采用直接法反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核对和补充说明。
(3)采用间接法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对四大类项目进行调整;
①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原来减,现在加)
②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原来加,现在减)
③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有加有减)
④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有加有减)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选择题)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包括:
(1)债务转为资本;
(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考点60】日后调整事项的相关所得税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 | 日后期间 | 所得税调整 | |
日后 诉讼 案件 结案 | 借:营业外支出 A 贷:预计负债 A 账面价值=A 计税基础=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A | 借:预计负债 A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C 贷:其他应付款 B 账面价值=0 计税基础=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0 | (1)递延所得税资产: 调减A×25% (2)应交所得税: 调减B×25% 【注】如果是汇算清缴之后,则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 |
日后 调整 减值 准备 | 借:资产减值损失 A 贷:坏账准备 A 账面价值=成本-A 计税基础=成本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A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 贷:坏账准备 B 账面价值=成本-A-B 计税基础=成本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A+B | (1)递延所得税资产: 调增B×25% (2)应交所得税: 不调整 |
日后 销售 退回、 折让 |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没有暂时性差异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A 应交税费——增 贷:应收账款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 没有暂时性差异 | (1)递延所得税资产: 不调整 (2)应交所得税: 调减(A-B)×25% 【注】如果是汇算清缴之后,则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 |